京沪等10地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具有举债自主权
历经3年探索,地方政府债券迈出了从"自行发债"到"自主发债"的关键一步。 昨日,财政部发布《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今年,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10个试点省市可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 中国自2011年开始试点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债券。与此前3年的尝试相比,昨日发布的《办法》表明,今年的地方政府债务改革将完成两大突破:发债方式向自发自还转变;建立信誉评级制度。 政策变化 从"自行发债"到"自发自还" 现行法律制止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但上月全国人大常委会3审预算法修正案草案,释放出地方发债"开闸"信号。 但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忧愁,去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报告显示,一些地方政府债台高筑,有的地方政府违规举债。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等专家认为,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是解决地方债务危机的"市场化"手段。 《办法》表明,下一步地方政府债务改革将通过"市场之手",赋予地方政府举债的更多自主权。 此前三年,试点地区的地方政府债券都是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为办理还本付息。每期地方债的发行数额和发行时间,地方政府也需要和财政部共同协商决定。 但昨日发布的《办法》明确,今年的试点地区将"自发自还",即可以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范围限额内,自行组织本地区的政府债券发行、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也就是说,只要没有突破国务白癜风能完全治好吗院规定的限偏方医治白癜风额,试点地区具有举债的自主权,而非财政部代为发行。 风险防范 试点应表露财政运行情况 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三审时,多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强调,为避免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必须严格设置地方发债的"防火墙"。 王雍君对此认为,"防火墙"设置的重点在于,建立公然、公正、公平的信息表露制度,使公众通过地方政府发布的财政运行情况、呆坏账、还债资金来源等各方面信息,决定是否是购买债券。 此前三年试点,均未触及信息表露相关规定,只在去年7月财政部发布的《2013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中首次提及地方政府的信誉评级,但表述较模糊、概括,只提出了"逐步推动建立信誉评级制度"。 但昨日发布的《办法》,则细化了信誉评级制度和信息表露原则,如要求"试点地区依照有关规定展开债券信誉评级,择优选择信誉评级机构";"信誉评级机构及时发布信誉评级报告";"试点地区应及时表露债券基本信息、财政经济运行及债务情况等;试点地区信息表露遵照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重大遗漏"。 释疑 试点地区如何选择? 2011年的首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仅4个,去年增至6个: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昨日财政部发布的10个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中,除上述6地外,还包括北京、青岛、宁夏和江西。 这10个试点中,既有省级行政区、直辖市,也有计划单列市;既有东部沿海省市,也有西北、中部省分。10地区经济发展状态透视出试点选择标准,或选择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浙江、江苏、山东;或选择负债情况良好的地区,如今年被选为试点的宁夏和江西,去年这两省审计的政府总债务率为50.5和68,与同区域其他省分相比,债务率较低,偿债能力较强。